一項專利申請從其技術方案形成到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中被受理,再到專利權經過審查被批準,通常需要2-3年的時間,與知識產權領域的其他權利類型相比,這是最長的時間。
如今,在各種技術快速發展和演進的時代,從專利申請到獲得專利授權,如何有效縮短獲得專利權的整個時間,成為專利申請人渴望回答的問題。基于現有的法律框架體系,提出了縮短專利申請授權(結案)時間的10項措施,可供申請人在布局專利時參考。
1. 縮短代理機構處理專利申請的時間。
通常情況下,專利申請人向代理機構提供技術人員撰寫的技術交底后,代理機構會在2至3個工作日內準備好整個申請文件,個別專利申請的準備時間可能會更短或更長。
事實上,就一項專利申請而言,少則2個工作日,多則5個工作日即可處理完畢。在實踐中,大多數專利申請的處理時間達到2至3個工作日。主要原因可以歸結為三種情況:
①代理人與發明人的電話、郵件溝通次數過多,各自的日程被排除在外;
②有大量新申請需要代理處理,后期新申請需要按順序排隊;
③申請人的知識產權審查時間過長。
為了縮短機構處理專利申請的時間,必須努力克服或消除上述三種情況:
第一種情況,要努力減少溝通次數,盡可能把溝通總次數限制在兩次以內。
2. 一次性提交所有專利申請材料,并以電子方式提交。
專利申請文件經代理機構處理后,應一次性提交必要材料和部分可選材料。如果未提交或延遲提交所需材料,可能會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更正通知,從而延遲專利申請的整體處理時間。
此外,應盡可能采用電子方式提交。電子提交后即可獲得提交回執,當天或第二天即可獲得電子受理通知書,減少了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前面試階段的時間。
3. 提交前仔細檢查,以避免申請中的形式問題。
如果專利申請文件存在形式問題,將在初審階段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補正通知。一旦發生更正,所花費的時間包括更正通知的在途時間、代理機構的回復時間和返回審查員后的排隊時間。
實踐證明,提交專利申請前的工作越細致,越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形式上的問題,從而降低收到補正通知的概率。這項措施可以節省至少一個月的專利申請處理時間。
4. 在申請之日,應當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和預先公告。
如果申請人已經確定專利申請策略需要盡快授權,則最好在申請日或者最遲在專利申請公布前提交實質審查請求。這樣就可以在專利申請公布后進入實質審查階段,使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隨時啟動審查,避免了等待申請人實質審查請求的延誤。
5. 對已公布的專利申請進行公開聲明。
輿論是從第三方的角度對專利申請提出意見。這些意見將作為審查員在專利審查過程中的參考。這項措施的主要目標是盡快加快駁回競爭對手的專利申請。
6. 充分利用加速審查制度。
目前,加速審查制度主要包括兩部分:一是優先審查制度;一個是專利審查高速公路(PPH)
7. 減少與審查員的書面交流。
為了縮短專利申請案件的處理時間,應盡可能減少與審查員的書面交流時間。必要時,需要與審查員進行電話溝通,特別是當專利申請的缺陷主要集中在非新穎性和創造性上時。電話溝通可以大大節省辦案時間。
8、盡可能根據審查員的意見進行處理。
如果只是尺度的松緊,盡量按照審查意見通知書的要求辦理,避免再次出具審查意見通知書,節省來回的時間。
9.縮短專利申請審查意見的回復時間。
由于審查員通常根據收到答復的時間來安排審查進度,為了縮短審查時間,申請人應當或者督促代理人在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后盡快答復,而不是等到專利申請案件答辯的截止日期。
10. 及時支付相關費用。
及時繳納所有費用,可以避免因費用問題影響專利審批程序的推進,有利于節省專利申請的審批時間。